唐山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5-29 15:36:56阳光高考
8.同分处理办法:
(1)普通文史、理工类录取时,当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且多于录取计划数时,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2)本科美术类录取时,当有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且多于录取计划数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总成绩较高者;若文化总成绩仍相同,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3)专科美术类录取时,当有多名考生联考成绩相同且多于录取计划数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总成绩较高者;若文化总成绩仍相同,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9.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和双语课程均用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填报。
10.其它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执行。
七、证书的颁发: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唐山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唐山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收费标准:
1.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2.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分为500元/年、800元/年、1200元/年。
九、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大学西道162号
邮政编码:063000
联系电话:0315—2792205 0315-2792146
E-mail地址:tsxyzsk@163.com
学校官网:http://www.tsc.edu.cn
招生网:http://zsw.ts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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