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01 20:23:52网络整理
温州商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总则
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温州商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专招生工作。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温州商学院
学校部委码:13637
办学类型:民办高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高教园区
学校以商科为办学定位,以国际化为办学特色,构建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工学、文学、艺术学等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着力打造一所高水平的国际化商学院。
学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教育部统一规范的温州商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温州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学校2019年招生专业共有18个本科和5个专科专业。三位一体、单考单招(本科)、专升本计划面向浙江省招生,其他招生类型的具体招生省份、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录取规则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学校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专业教学培养使用英语语种。学校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往届生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学校依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投档规则和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规定比例提取考生档案(浙江省内的投档比例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