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
2019-06-29 10:44:33阳光高考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收费文件规定。我校本科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3500~17000元(视不同专业而不同)。宿舍实行公寓式管理,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50~1600元。若学生因故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算清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
第二十条 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后逾期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一律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二条 学生修完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由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实行全国网上电子注册;符合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天翼优秀学生奖学金、天翼校园贡献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英才奖学金、硕才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多个奖助学项目。
第二十四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参见《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第二十五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考生及其家长因参加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活动而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中心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9号 邮政编码:545616
咨询电话:0772-3516196 3517685 传 真:0772-3516196
网 址:http://www.lzls.gxust.edu.cn 电子信箱:ls_zsbgs@163.com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招生就业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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