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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理工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1 21:37:33高考网整理



闽南理工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闽南理工学院招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闽南理工学院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为闽南理工学院,国标代码:12710。学校创办于1998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有关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专业要求

  第七条 2020年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八条 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但学生入学后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九条 除本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要求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 普通文理本科录取办法,由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的出档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采用专业志愿清的调配原则。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根据专业及分数排序,综合考虑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

  第十二条 艺、体类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类: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原则为准。福建考生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志愿,专业成绩以福建省统考成绩为准,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须达到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福建省美术类考生综合分计算公式:

  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平行志愿特征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若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文考总分(平行志愿特征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体育类: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体育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分、语文、综合、外语、数学的顺序确定考生位次进行排序。

  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从高到低录取。

 

[标签:2020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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