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0-06-14 17:12:08高考网整理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教育部、福建省委省政府有关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文件精神,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订及核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0〕29号)文件要求,确保学校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校全称、类型、办学地点
1、学校全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2、办学性质:公办
3、办学类型: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4、办学层次:专科
5、学制:三年
6、学校地址:福建福州市闽侯甘蔗街道学院路8号(闽侯行政服务中心旁)
第二条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年度分省分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研究分析本校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办负责具体执行日常有关招生工作。
第三条招生专业和计划
学校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录取原则
1、学校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执行。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福建省内考生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5、福建省外考生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办法执行。
第五条学生待遇
普通高考招生选拔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录取的学生享受“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和院校的奖、助学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