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热门城市 | 全国 北京 上海 广东

华北地区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地区 |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中地区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区 |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区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华南地区 | 广东 广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关注高考网公众号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资讯

首页 > 高考报考 > 院校大全 > 大学招生简章 > 高校招生简章 >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0-06-15 11:10:17高考网整理


高考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0年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二条学院成立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院代码:12844

  第六条办学体制:民办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学制:三年

  第三章学院简介

  第十一条学院简介: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是2001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山东中西医结合大学(创建于1985年)的基础上建立而成,是全国建校较早的普通民办高等院校。学校现有医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艺术学院、理工学院、经管学院等二级学院和全国最大的校园文化载体—力明艺术宫,并经省教育厅和卫健委批准建立了直属附属医院。

  为充分发挥办学优势,满足全国众多愿意来我校求学学生的愿望,为社会基层培养动手能力强、实践水平高的有用人才,学校于2014年,在世界文化旅游名城泰安规划3000亩土地建设新校区。新校区位于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泰安校区)、泰山学院、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等高校相邻。新校区被批准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泰安市人民政府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现完成一期1267亩、42万平方米、58栋大楼建设,教学实验设施及后勤配套设施等也已全部完备,首批学生已于2017年开始入住。新校区校园环境优美,院内有两大天然湖泊和20万株果树,获批国家AA级旅游景区,力创全国环境优美的民办高校之一。

  学校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10189余名,教职工906人(其中专任教师680人);图书馆藏书136.17万册;实验教学及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435万元。学校目前开设的专业涵盖理、工、文、医、艺等学科领域,已成为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特色专业有:中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临床医学、老年服务与管理、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旅游管理、文博等专业。除此之外,学校还举办“国医传承班”、“微创班”、“口腔护理班”、“养老医护班”、“动漫制作订单班”、“广播影视节目制作订单班”等特色班,受到社会及用人单位的好评。学校拥有省级特色专业口腔医学、省级优秀教学团队中医药教学团队和社区护理学等多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及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中医药研发基地和省级品牌专业建设群等,获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社科联、省科协、省职工教育协会等多项省级科研立项,获省级教学成果二、三等奖。

  学校大力开展产教融合,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学生可与力明教育集团所有本系统内企事业单位签署订单培养协议。我校还与齐鲁医院、省立医院、省千佛山医院、济南军区总医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省中医院、泰安中医院、泰安市中心医院及科大讯飞、同济堂、赛伯乐、华夏人寿、海尔、海信、中国重汽集团、金宝贝幼教集团、微医集团、山东南丁格尔护理服务有限公司、河马动漫等国内知名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为众多毕业生开辟就业绿色通道。学校先后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山东省民办非企业先进单位”,被共青团中央等单位评为“全国进城务工青年技能培训先进单位”,被山东省民政厅、人社厅、财政厅评选为全省首批“高级养老管理与护理人员培训基地”,是国家民政部中民养老规划院创始理事单位、中国社会福利与养老服务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法人代表、董事长王力一同志任组长,该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四条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标签:2020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简章]

分享: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

  • 欢迎扫描二维码
    关注高考网微信
    ID:gaokao_com

  • 高考


高考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