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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文经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0-06-15 17:10:14高考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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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文经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学院代码:13359

  第五条学院位置及环境:学院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00号(烟台大学南校区东邻),北临黄海,西依青山,风景秀丽。邮编264005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独立学院

  第七条创办时间及基本情况: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是2003年由烟台大学申办,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独立学院。目前在校生14000余人。2005年学院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独立学院办学条件和教学工作专项检查;2012年顺利通过山东省独立学院综合检查和山东省学士学位授予考察评审。学院先后获“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普通高校学生宿舍管理优秀单位”“山东省高校后勤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校园绿化与管理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先后8次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山东赛区优秀组织奖”。2015年学院当选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常务理事单位。

  第八条招生专业、办学条件:学院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学院现有土地600余亩,具有独立的、设施齐全的办学条件和完善的学生综合服务设施,已建成教学楼、图书馆、文体中心、宿舍楼、餐厅等设施;拥有多媒体教室、大型计算机网络教室、语音室、各类实验室等现代化的教学基础设施;建有中型体育场和网球场、排球场、篮球场等各种体育设施。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烟台大学文经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烟台大学文经学院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十二条2020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学院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简章、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及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招生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外语类、中外合作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所有专业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标签:2020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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