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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管理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20-06-15 22:11:50高考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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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管理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山东管理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依法规范招生过程管理,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管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管理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4438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同时举办专科教育

  第九条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邮编:250357

  历城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邮编:250100

  第十条 学校历史:学校1938年始于革命老区沂水县,1950年在济南组建山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1987年改建为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2013年,经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山东管理学院,迄今已有80余年的办学历史,是具有工会背景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现面向全国18个省份招生,全日制在校生近1.2万人。

  第十一条 地理环境:学校地处山东省济南市,分长清、历城两个校区,地理区位优势明显。

  第十二条 办学特色: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立业教育为基础、立人教育为根本的“双立教育”育人理念,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坚持服务工会、依托工会、融入工会,逐步搭建了工会专业人才培养、工会理论研究、工会干部培训和产业工人素质提升的“四位一体”发展格局,为经济社会和工会事业发展培养了大批专门人才,近两年毕业生综合就业率均在97%以上。先后被评为“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第十三条 办学实力:学校共占地1103亩,校舍建筑面积29万余平方米。现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873.05万元。学校是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建设院校,经省编办批复成立齐鲁工匠研究院,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建设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2个、人文社科研究平台1个。建有先进的公共教学实验中心、电子信息实验中心、经济管理实验中心、艺术传媒实验中心、文科综合实验中心和工程中心等6个实验中心共计56个校内实验实训室。有现代化的校园网络服务体系,建有大学生就业创业孵化基地,170多个实习实训基地。建有现代化的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17余万册,中外文纸质期刊908种,电子图书66.9万册,有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等21个数据库。学校以管理学科为主体,设有劳动关系学院、工商学院、会计学院、艺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贸学院、智能工程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学院等13个院(部),29个本科招生专业、15个专科招生专业,形成了管、经、工、文、艺、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是教育部“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建设院校、教育部第二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培育专业群1个,省级精品课程28门、省级成人特色课程4门。

  第十四条 就业情况:学校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不断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积极开拓就业渠道,搭建了立体化的就业渠道网,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率均保持在较高水平。学生创业成绩突出,2人获山东省“创业之星”荣誉称号,1人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山东管理学院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对招生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山东管理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方案制定、计划报批、计划分配、招生宣传、录取及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 山东管理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标签:2020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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