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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6 12:11:46高考网整理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名称为“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979,湖北省招生代码:9070),英文名称:HubeiThreeGorgesPolytechnic。注册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体育场路31号,邮政编码:443000。

  第三条学校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宜昌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湖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2020年设置有高职招生专业43个,拥有6个国家骨干(示范)专业、2个教育部财政部“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专业、6个省级重点专业、8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3个“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专业。建成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7门省级精品课程;主持或参与5个国家级教学资源库建设项目。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决议,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审议本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tgc.edu.cn/)、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tgc.edu.cn/)、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电话(0717-8853388、8853399)、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招生信息、公示录取结果。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经湖北省教育厅审批,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详细招生专业、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条普通高考考生须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其他类型考生按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考试。

  第十一条学校所有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二条考生电子档案按规定投入学校后,学校根据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填报的专业(类)志愿,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等各方面情况,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部分专业考察单科成绩等条件)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安排考生的专业。因专业(类)招生计划数所限不能满足考生志愿的,若考生服从调剂,可安排至其它专业(类)。

  第十三条艺术类录取,采用各省专业联考成绩与文化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标签:2020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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