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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工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6 14:57:53高考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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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工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程序,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武昌工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武昌工学院,教育部代码:13241,成立于2002年,是经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占地面积745亩,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生活条件完备。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四条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校纪检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

  第六条学校综合考虑各省份生源数量和质量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2020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教育学六大学科门类、53个本专科专业(方向)的学生,具体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学校严格按要求预留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份生源的不平衡,因生源不足而调减回来的招生计划,以及调减回来的其他招生类别的招生计划,按照预留计划处理。

  第八条学校在湖北省按本科第二批招生,其他省份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批次为准。

  第四章录取原则和要求

  第九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学校根据生源省份的规定和报考我校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专业平行志愿录取的,调档比例为10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一条学校执行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根据考生专业平行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标签:高校招生简章 2020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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