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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8 15:47:00高考网整理



青海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为了进一步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坚持依法治招,保证公平、合理地选拔到符合培养要求的优秀新生,依据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 学校全称:青海大学

  2. 校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大路251号

  3.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院校

  4. 层  次: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

  5. 学校特色:青海大学(国标代码为10743)是一所以工、农、医、管四大学科为主,其他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是清华大学等知名高校对口支援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是全国14所“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工程入选高校,是国家首批百所创新示范校,是教育部与青海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也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大学科技园。

  6. 联系方式:青海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  话:(0971)5310697   

  传  真:(0971)5310697     

  邮政编码:810016        

  E-mail:zsb@qhu.edu.cn  

  网  址:http://www.qhu.edu.cn

  二、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 青海大学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录取规则、审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项。

  2. 青海大学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 青海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录取和日常工作。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 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

  2. 计划调整原则:根据生源情况,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3. 护理学专业不招收无志愿男生。

  4. 藏医学专业只招收藏语语种考生;其他各招生专业仅招英语语种考生,均不要求英语口试。

  5. 农村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只招收除西宁市四区、青海油田外,具有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农业(牧业)家庭户口、在本省中学实际就读高中满三年学籍、参加了我省当年高考的考生。

  6. 各招生专业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四、录取规则及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 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以高考成绩为主,综合评价。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按照规定的原则,选拔新生。

  2. 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

  3. 按照生源所在省份招办出档比例调档。对于实行梯度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录取及专业安排遵照本条第2款。

  4.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原则上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招办的有关政策执行。对具有体育和艺术特长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5. 录取结果将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及青海大学网站中公布。

  6.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

  1. 现行收费标准为普通本科:理工类专业4500-4800元/生、年;农牧类专业36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4000-5200元/生、年;经管类专业4100元/生、年。

  2. 住宿费标准: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收费按《关于青海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收费有关事宜的复函》【青发改函[2012]379号】的审批标准执行,根据所住房型,600元-1200元/生·年不等。

[标签:2020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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