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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020-06-24 17:48:52高考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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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英文名称:Chongqing Three Gorges Medical College

  第四条  学校代码:14008(国标码)

  第五条  办学性质和层次:学校是教育部批准设置、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六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百安坝天星路366号

  第七条  学校概况:学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单位。学校占地面积839亩,校舍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资产总额7.6亿,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34亿元,藏书96.7万册。现有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15675人,教职工1182人,其中专任教师719人,教授38人、副教授123人,硕士以上学位342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等。

  第九条  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各项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处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根据各省人口基数,考虑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上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处将经教育部批复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2020年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为准,学校无预留计划。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基本原则及录取规则

  1.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录取考生。

  2.学校承认各省(市、区)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

  3.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市、区),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若第一次投档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实行“专业+学校”平行投档模式录取的省份按当地录取规则执行。

  4.进档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中各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及格,学校分项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方可被录取;凡高中学校审查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5.对进档考生的专业确定按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并结合该专业对身体健康条件的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如考生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专业录取最低分,则在其所报第二专业志愿未满的情况下,安排至该专业,以此类推,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所填报志愿都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投档成绩(统考成绩+附加分)相同考生,依次比较综合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和确定专业。

  6.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在江苏省录取中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D+D(选测科目)5合格(必测科目),进档后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若其他各省(市、区)对录取原则有明确要求的,学校参照执行。

  7.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鉴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特点,英语基础不足的考生谨慎报考。

  8.男女生比例:我校各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要求。鉴于行业用工限制,男生勿填报助产和医学美容技术专业。

  9.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行业用工情况,要求护理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助产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医学美容技术专业身高不低于1.5米。鉴于行业要求和就业特点,面部有明显疤痕,四肢残疾、脊柱畸形的考生谨慎报考医学美容技术。我校对身体不达报考专业要求的考生将予以专业调剂或退档。

  10.我校自2019年起与加拿大博瓦立学院合作举办护理专业高等专科学历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PDE50CA3A20181009N,专业代码620201H;自2020年起与加拿大罗耶斯特文理学院合作举办康复治疗技术专业高等专科学历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PDE50UK3A20201112N,专业代码620501H。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招收有相应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

  11.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执行,如有争议,由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解决。

  第十五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十六条  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通知书给考生本人。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在校期间,学校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标签:高校招生简章 2020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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