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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4 19:30:36高考网整理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阳光招生”要求,保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六公开、六不准”制度,严格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自觉接受考生、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12676(国标代码),779(内蒙古自治区报考学校代号),L53(内蒙古自治区报考学校职业本科招生代号),LA7(内蒙古自治区报考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代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层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成立于2003年,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教育厅直属的一所学科类别齐全、面向区内外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自治区级文明校园、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位于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高职园区,占地916亩,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学院优美的校园环境,怡人的周边景色,便利的交通设施,为师生提供了优雅、舒适、和谐、平安的学习生活环境。学院拥有极具影响力和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学专家团队和规范的教育教学管理体系。学院教学设施齐全,建有多媒体教室,标准化实习实训中心、校外实训基地、体育馆、文体馆、大学生创业园等场所;设有职业技能鉴定所、普通话测试站;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32.63万册、电子图书46万册。

  学院构建了商贸流通、财会金融、旅游管理、信息技术、餐饮食品、艺术设计等6大专业群,形成了以商科类专业为主体、农畜产品加工类专业和艺术设计类专业为两翼的专业结构,现开设43个专业,其中,有国家级骨干专业4个,国家1+X证书试点专业4个,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4个,国际合作办学专业3个。近3年来新生报到率、学生就业率、毕业生满意度、用人单位满意度均在90%以上。

  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按照规模适度、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突出特色的总体思路,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着力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努力把学院建成国内一流的商科高职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副院长、纪检处、招生考试办公室、各系部等相关人员和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等,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机构。其中,院长全面领导学院招生工作;纪检处监督检查招生章程执行情况,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受理信访举报,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日常工作。

  第六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规定,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标签:高校招生简章 2020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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