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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0-06-25 06:22:12高考网整理



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三、办学性质: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类型:

  全日制

  五、办学地址:

  温江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春江南路666号

  六、学院隶属单位:

  隶属单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业务主管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七、毕业颁证: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八、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工作体制。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录取原则。

  2、我校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我校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4、录取专业时,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考分和专业要求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标签:2020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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