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职业技术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7-04 15:39:49高考网整理
运城职业技术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运城职业技术大学
2.院校代码:14226
3.办学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学苑北路2555号
4.办学性质:民办
5.办学类别:普通高等学校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办学层次:本科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和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六条 学校执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本科预留计划数量不超过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的不平衡,以及解决由于平行志愿产生的生源地上线同分段考生问题。
第八条 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投档比例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划定的投档比例。
第十一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学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政策录取;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二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按其专业志愿确定专业。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文史类按照语文、数学、综合成绩顺序录取,理工类按照数学、语文、综合成绩顺序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按其专业志愿顺序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