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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7-17 16:02:40高考网整理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2793

  河南省招生代码:6273

  学院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朝歌路5号

  邮政编码:458030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院隶属单位:鹤壁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

  第九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河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鹤壁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办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招生处为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由学院纪委成立纪检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院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院长工作委员会审定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院分省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处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上报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招生对象

  第十六条  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报考我院。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标签:2020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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