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师范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1-05-11 10:45:05阳光高考
宁德师范学院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宁德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398)
(二)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四)学校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
第三条 招生计划和范围
2021年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条 专业录取要求
(一)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的外语语种。非外语专业学生进校后以英语或日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二)外语成绩要求: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口试成绩良好及以上,如考生所在省份未统一组织外语口试,则不作要求;同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100分及以上。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药学类、医学类及医学类相关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茶学、材料化学、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冶金工程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
第五条 录取原则
(一)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学校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录取考生调档比例按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普通类专业在按院校志愿投档的省份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采用“专业志愿清”调配原则。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其中,采用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份,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调配,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只能在我校同一专业组内调剂;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四)音乐学专业录取规则:
1.福建省录取时,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参照福建省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2.其他省份录取时,只录取参加各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根据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省统考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学校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
(五)体育类专业采用“专业志愿清”调配原则。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如仍相同的,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
(六)考生符合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条件等录取照顾政策的,按教育部和各招生省份制定的有关政策执行。考生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我校不分省招生计划。
(七)如果出现省内外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的情况,可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