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职业大学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1-05-11 11:02:56阳光高考
黎明职业大学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黎明职业大学 学校代码:11317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通港西街298号(邮编:362000)
第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黎明职业大学
第七条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八条 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本校2021年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本校招生日常工作和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成立由校纪委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纪律的落实执行情况。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招生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95-22900162。
第十条 招生计划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招生要求
(一)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执行。
(二)填报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兴趣高雅,有志于从事民航、城市交通服务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身高:女生162cm及以上,男生173cm及以上。
3.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体味。
4.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性格开朗、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5.形体匀称,无“X” 型腿、“o” 型腿。
6.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各类慢性传染疾病。
(备注:请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本专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择优录取。
(二)调档比例:按各省规定的投档比例调档。
(三)加分政策以各省份录取照顾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