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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021-05-12 21:55:33阳光高校


高考

太原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校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太原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太原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太原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1242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办学形式: 全日制

  第九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院长:郭丕斌

  第十条    办学地点:

  汾东校区  太原市唐槐产业园区汾东大街7号

  邮政编码:030032

  府东校区  太原市杏花岭街2号

  邮政编码:030001

  滨河校区  太原市南内环街南二巷6号

  邮政编码:030012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

  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并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需要,拟定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政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是学校组织和开展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执行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学校发展思路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标签:2021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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