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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2021年招生简章

2021-05-19 17:02:16阳光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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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经贸大学2021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河北经贸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基本信息

  1.学校全称:河北经贸大学

  2.国标代码:11832

  3.办学层次:本科,河北省属重点大学

  4.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5.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

  6.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邮政编码050061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北经贸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河北经贸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普通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等。

  第五条 河北经贸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六条 河北经贸大学招生计划严格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在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编制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 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身体健康条件,且能独立完成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的学习。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文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情况,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依据该指导意见结合我校招生专业要求说明如下:

  (一)符合意见中第一部分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二)符合意见中第二部分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绘画、动画等专业。

  (三)符合意见中第二部分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贸易经济、金融学类、财政学类、资产评估、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等专业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第八条 河北经贸大学在调档时,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制定的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调档和安排专业。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对进档且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

  1.对于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

  (1)对于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重庆市的考生,我校的录取原则是: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在专业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要求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2)对于北京市、海南省、福建省、湖南省、湖北省、江苏省考生,我校的录取原则是: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尚有缺额的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2.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学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条 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1.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的录取原则是: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河北经贸大学艺术类专业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并执行河北省平行志愿统一投档规则。录取规则为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河北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于高考志愿填报河北经贸大学且按照河北省艺术类投档规则:档案投到河北经贸大学的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第十二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人力资源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河北经贸大学与美国芝加哥康考迪亚大学合作举办。学制四年,具体要求参照我校和美国芝加哥康考迪亚大学合作办学项目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所录取考生入学后允许在本类别内转专业,不得转入本类别之外的专业。

  2.河北经贸大学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nternational Scholarly Exchange Curriculum,简称ISEC)项目下设会计学、金融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个专业,依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优质教学资源池与国外知名高校联合开展学生培养,具体要求参照《河北经贸大学2021年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招生简章》,所录取考生入学后允许在本类别内专业,不得转入本类别之外的专业。

  3.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为英语语种,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ISEC项目专业(会计学、金融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学安排要求为英语教学,上述专业不具备非英语语种课程开设要求,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标签:2021高考招生 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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