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2021-12-28 22:05:53高考网整理
为推进学校美育工作,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充实我校大学生交响乐团和民族乐团,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2022年南京大学继续开展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
结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建设需求,2022年拟确定优录资格考生10人,招生项目见下表。
四、选拔与认定
(一)材料审核。学校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对演奏视频进行评审,按照各招生项目优录资格人数的3倍确定审核通过考生。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或网上报名信息与寄送报名材料项目、内容不一致,或演奏视频无法读取的,审核均不通过。审核结果和测试通知将于1月20日左右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和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审核通过考生收到支付码后,于3月4日前登录南京大学网上支付平台交费。
(二)线上测试。3月6日(5日进行线上调试)采用线上录音录像、异地评审方式进行,内容为:自选曲目一首(5分钟内),视奏(交响乐团项目为五线谱,民族乐团传统笙、唢呐为简谱,加键笙为五线谱)。
(三)资格认定。学校按照“公开程序、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线上测试成绩确定高水平艺术团优录资格考生名单。成绩相同时以视奏成绩排序。
(四)优录政策。实行新高考改革的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下同)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含),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70分(含),海南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50分(含)。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其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南京大学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即予以录取。
五、公示及录取
(一)优录资格考生名单将通过阳光高考平台和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能录取。公示不合格或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被自动取消资格,空缺名额不递补。
(二)考生还须达到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对于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规定要求。
(三)符合录取条件的投档考生,按照其所填报的第一个专业志愿录取。实行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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