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热门城市 | 全国 北京 上海 广东

华北地区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地区 |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中地区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区 |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区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华南地区 | 广东 广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关注高考网公众号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资讯

首页 > 高考报考 > 院校大全 > 大学招生简章 > 高校招生简章 > 滨州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滨州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01-23 16:47:16滨州科技职业学院



滨州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保障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意见》(鲁教学字〔2019〕7 号)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科技职业学院 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滨州科技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 滨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滨州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代码:14749

  第六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八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渤海二十四路72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滨州科技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招考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滨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滨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是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机构,负责命题、考试、阅卷和成绩复核等工作。

  第十二条 滨州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2022年滨州科技职业学院面向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开展单独招生,招生计划为400人(普通类);面向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招生计划为350人。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通过滨州科技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sdbky.cn)、学院微信公众号、招生简章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报名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要求:不限语种(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不限男女比例。

  (三)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专业类别填报专业,填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四)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

  第十六条 报名时间和方式

  参加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12 月 31 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s://wsbm.sdzk.cn)进行报名。每名考生最多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

  第六章考试

  第十七条 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考试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主要考察考生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基础。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参加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全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相关通知请考生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www.sdzk.cn/)查询。

  第十八条 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1.综合素质评价。学院对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2.素质测试或面试。学院根据国家教育考试工作要求确定素质测试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

  第十九条 关于考试方式等其他具体信息,将通过滨州科技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sdbky.cn)、学院微信公众号、招生简章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标签:2022高考招生 招生简章]

分享: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

高考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