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军队各大单位(各大军区,各军、兵种)驻招收国防生大学选培办协同高校招生办及时将《录取通知书》、《国防奖学金协议书》(一式六份)一并寄发给考生,《录取通知书》除盖有高校招生部门印章外,还应加盖军队大单位驻招收国防生大学选培办印章。考生家长作为签约考生的担保人与考生一起在《国防奖学金协议书》上签名。考生开学人校后持《录取通知书》到军队各大单位(各大军区,各军、兵种)驻招收国防生大学选培办报到,递交《国防奖学金协议书》,经核查无误,予以登记注册后,再到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国防生入校后的复审复查有哪些内容?
国防生人校登记注册后,军队各大单位(各大军区,各军、兵种)驻招收国防生大学选培办在高校学生管理办公室协同下,一般于十日内组织国防生复审复查。复审复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国防生的政治思想品质、现实表现、从事国防事业的志向、身体情况等。
对复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如何处理?
复审复查合格者,确认国防生资格,军队各大单位(各大军区,各军、兵种)驻招收国防生大学选培办、高校招生办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并返还一份给学生留存。复审复查不合格的,由高校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