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教育部重新印发了“考务规定”,颁布了考生守则。据此,《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场规则》也作了相应调整。今年市教育考试院特别强调,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
这意味着,考生在参加英语听力考试时不能携带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功能的MP3、MP4等系列收音设备,若使用耳机式收录机(WALKMAN),则必须确保机内不隐藏任何录音带,违者将按照教育部颁布的18号令处理。
而在高考数学科目的考试中,考生可以携带计算器,对其 所带入考场的计算器品牌和型号不作规定,但附带计算器功能的无线通信工具、记忆存储等设备,如移动电话、寻呼机等,和附带无线通信功能、记忆存储功能、具有图像功能的计算器不得带入考场。此外,修改液、修正带等物品也被严禁带入考场。
此外,以前的《考场规则》规定:“开考60分钟后,考生才准交卷离场”,而修改后的《考场规则》则规定“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