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8年保定市“四侨”考生中、高考加分认证工作将于3月10日至4月11日进行。保定市外办提醒家长和考生从速携带有关证明材料进行身份认证,逾期不再受理。
根据有关政策,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内的子女和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简称“四侨”),参加普通中考、高考以及成人高考的,给予其总分增加10 分的照顾政策。
昨日,记者从保定市外事办公室获悉,根据安排,保定市外办定于3月10日至4月11日受理2008年“四侨”考生身份认证,初审后将统一报送省外办复审,查验合格后进行公示,最后由省、市外办按规定分别给考生出具《“四侨”考生身份证明》。
据介绍,考生和家长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归侨学生、归侨子女,携带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归侨(或侨眷)身份证,家长户口本、归侨身份证,家长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侨务部门开具的关于考生与家长关系的证明信。
2、华侨在省内的子女,携带考生身份证、户口本、侨眷身份证,家长护照复印件和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关于考生家长身份和与考生关系的证明。
3、侨眷高知子女,携带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家长户口本、侨眷身份证、高级职称证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关于家长与其海外亲属关系的证明,海外亲属的护照复印件、长期准居证复印件和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关于其华侨身份和与考生家长关系的证明,如海外亲属现已归国定居,由其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侨务部门开具关于其归侨身份的证明信。
4、华人、港澳同胞眷属高知子女证明比照侨眷高知子女办理。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一式两份复印件(护照、长期准居证只需提供两份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