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2011年保送生招生简章公布
2011-01-04 17:32:07南京邮电大学招生信息网
南京邮电大学2011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2011年我校继续招收保送生。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条件,并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2011 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一、保送生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教育部规定的保送条件)之一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向我校寄送中学的推荐材料。
(一) 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 、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⑴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⑵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
⑶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⑷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⑸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
⑴ 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⑵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⑶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⑷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⑸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二) 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三) 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四) 天津、石家庄、长春、济南、南京、杭州、厦门、武汉、重庆、郑州、太原、南昌、成都和深圳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广州市广外附设外语学校等16所外国语中学(学校)可继续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均特别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