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热门城市 | 全国 北京 上海 广东

华北地区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地区 |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中地区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区 |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区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华南地区 | 广东 广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关注高考网公众号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考系列手册 > 高考志愿填报胜经 > 中级实战篇 > 如何用招生章程指导志愿填报

如何用招生章程指导志愿填报

来源:高考志愿填报胜经 文章作者:张艺执 2013-01-10 15:41:27

[标签:中级实战篇 填报指导]为便于阅读,您可以使用键盘左右键(← →)进行翻页

  二、解读招生政策

  (四)如何用招生章程指导志愿填报?

  在读懂、弄通、完全理解高校招生章程的基础上,还要学会用当年高校所发布的招生章程来指导高考志愿填报。

  如何用高校的招生章程来指导自己的高考志愿填报呢?一般有两种方式:一为指导性填报,二为把关性填报。

  何为指导性填报?由于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因此,当考生和家长根据意向初步选定若干所高校后。举例来说,有些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为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或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如果某色弱考生初选。如果某考生准备报考,考生及家长通过反复解读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可能会发现,自身的竞争实力完全符合其招生章程规定的高校少则3~5所,多则7~10余所。这时候该怎么办?很好办。

  举例来说,某考生所在省份实行考后估分填报志愿。

  再举一例:某考生有两所高校备选,又如,某考生有两所高校备选,再如,某考生有两所高校备选。

  何为把关性填报?即在第一志愿与非第一志愿已经初步确定,但尚未正式填报志愿之前。这里把关性填报与指导性填报的区别是由于时间上来不及了,就只好匆匆填报了。

  切记:必须以高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为准!即便您明知高校招生章程中的有关条款不符合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打官司”也能赢,也建议您主动回避。

收藏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