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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那些语言运用中的易错说法

2017-03-01 14:15:48高考语文宝典

  

  “此致”乃到此结束

  误解指数:★★★★

  常用指数:★★★

  几乎所有识字的中国人都写过信,几乎所有写过信的人都会用此致、敬礼作为结束语。“敬礼”的意思比较明白,“此致”到底什么意思,“此致”和后面的“敬礼”到底是什么关系,却是众说纷纭的问题。其实,这是从古文传承下来的一种用法。这里的此,其作用在于概指前文,而致字在这里的意思是尽、结束,此和致连用,表达的意思是“我要说的事情到这里已经说完了”。

  理解了“此致”的意思,我们就会明白,为什么下发通知的公文末尾要用“此通知”,发布命令的公文时末尾要用“此令”……所有这些,其实都是煞尾语。

  所以,从惯例上讲,信件的结尾,“此致”和“敬礼”都必须单独成行。

  “笑纳”并非笑着纳

  误解指数:★★★★★

  常用指数:★★★★★

  “笑纳”一词,“纳”是接受、收下之意,“笑”则是嘲笑、哂笑之意。“笑纳”的意思是说,自己送给对方的东西不好,不成敬意,让对方笑话了。所以应是“自己送礼物请对方笑纳”。而有人把“笑”错误地理解为“高兴”,是因为高兴而笑,所以会说对方送的礼物自己笑纳了。

  “做好东道主,笑纳远方客。”客人可以“笑纳”吗?要对方把“远方客”作为礼物收入。这不成了笑料了吗?把人作为礼品请对方“笑纳”,这多少有点不人道了吧!把“笑纳”改为“笑迎”,才是正确的。

  “蓬荜生辉”是谦辞

  误解指数:★★

  常用指数:★★★★★

  “蓬荜生辉”又可说成“蓬荜增辉”、“蓬荜生光”、“蓬闾生辉”,其中,蓬是蓬草;荜通“筚”,即用荆条、竹子等编制成的篱笆等物。“蓬荜”连用,是“蓬门荜户”的略语,比喻穷人住的房子。如杜甫在《客至》中写道:“花径未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虽然只是诗歌中的比喻,但也说明他当时的生活很贫苦。

  “蓬荜生辉”是个谦辞,表示的是“简陋的房屋也发出了光辉。是谦词,多用于对他人来访或题赠诗人字画等表示感谢”的意思。所以,这个词只能出于自己之口,不能出自他人之口,否则就有贬低别人、抬高自己的意思。

  “首当其冲”非首先

  误解指数:★★★★★

  常用指数:★★★★★

  “首当其冲”原为“当其冲”,出自《汉书·五行志下》:“郑以小国摄乎晋、楚之间,重以强吴,郑当其冲,不能修德,将斗三国,以自危亡。”意思是说郑国是个小国,身处晋、楚、吴三个大国之间,处境十分困难,一旦国与国之间有冲突,首先要遭殃的就是郑国。

  需注意的是“冲”字。在现有所有的词典中,编者都将这个“冲”解释为“要冲”。可是,有一种说法却认为,“冲”字不能作“要冲”讲,应当理解作“战车,攻敌、攻城的战车”。因为“冲”字在古代还有一个义项:战车。“冲”的作用是用来冲击敌阵或撞击敌人的城墙,类似于今天的坦克,在正面向敌阵推进,步兵可以躲在其后面,用它作为掩护,杀向敌人。而于对方来说,首先面对它的人,当然要面临巨大的危险。这种说法,也有一点意思。

  “劳燕”最惯是“分飞”

  误解指数:★★★

  常用指数:★★★★★

  “劳燕”代指伯劳和燕子两种鸟类,“劳”是伯劳的简称,和“辛劳”无关。“劳”和“燕”分别朝不同的方向飞去,因此,它们的姿势是“分飞”而不是“纷飞”。

  伯劳俗称胡不拉,是食虫鸟类,大多栖息在丘陵开阔的林地,为我国较为常见的鸟类。因为较常见,所以也就被写进了诗里。和伯劳一起走进诗里的还有燕子。譬如王实甫的《西厢记》中就有这样的句子:“他曲未通,我意已通,分明伯劳飞燕各西东。”

  当伯劳遇见了燕子,二者就相互完成了身份的指认,共同构成了全新的意思,在传统诗歌的天空下,伯劳匆匆东去,燕子急急西飞,瞬息的相遇无法改变飞行的姿态,因此,相遇总是太晚,离别总是太疾。东飞的伯劳和西飞的燕子,合在一起构成了感伤的分离,成为了不再聚首的象征。

  因此,“分飞”是“劳燕”最常见的姿态,天空没有留下劳燕的影子,但“劳”和“燕”曾经飞过,曾经朝着不同的方向飞过。

  “乌纱”为何那样“乌”

  误解指数:★★★★★

  常用指数:★★★★

  乌纱帽最早出现在东晋。咸和九年(公元334年),东晋成帝一时兴起,让在宫廷中做事的官员统一戴一种用黑纱做成的帽子,是为最早的乌纱帽。到了南朝刘宋时,有个叫刘休仁的名士别出心裁,制造了一顶用黑纱抽扎边沿的帽子,也叫乌纱帽。因为样式独特,这种帽子很受民间追捧,很快风行一时,不分贵贱、不分官民皆得而戴之。

  隋朝时,乌纱帽成了等级的标志,乌纱帽上的玉饰数量有严格的级别限制,一品官纱帽上的玉饰可以有九块,而六品之下的纱帽则不允许有任何玉饰。到了唐朝,乌纱帽更是摇身一变,身价倍增;据《唐书·舆服制》:“乌纱帽者,视朝及燕见宾客之服也。”《唐书》说得很清楚,乌纱帽是重要场合———官员们上朝和宴请宾客时所必须戴的,是正规场合礼仪所必需。在这一刻,乌纱帽完成了从灰姑娘到白天鹅的转变。

  宋太祖赵匡胤陈桥兵变、黄袍加身之后,为防止大臣在朝廷之上交头接耳,就下了一道变态的诏书。命令所有的官员都要在乌纱帽两边各加一只尺余长的翅子,并装饰以不同的花纹以示官阶。这样,在朝堂之上,如果有人交头接耳,两只帽翅自然摆来摆去,有时甚至可能会把对方的纱帽碰掉,出于礼仪的考虑,朝廷之上,交头接耳的自然也就少了起来。

  乌纱帽最后一统天下是明朝的事情。1370年,明政府规定:凡文武官员入朝,必须要戴乌纱帽,穿团领衫。并且规定,官阶越高,纱帽的双翅就越窄,反之就越宽。从此之后,乌纱帽成为了官员的专利品,普通百姓不许染指。从明朝开始,乌纱帽正式成为做官的代称。

  梧桐何以引凤凰

  误解指数:★★★★

  常用指数:★★★

  凤凰,是古代传说中的百鸟之王,雄为凤,雌为凰,是人们普遍崇拜的象征祥瑞的神鸟。“有羽之虫三百六十而凤凰为之长。”凤凰的华贵和祥瑞之气使得龙的传人们争相附凤,还成为俊杰之士的代名词。

  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认为梧桐乃古之嘉木,凤凰非梧桐不栖,非梧实不食。由此可见梧桐是多么的高贵了。由于凤凰只在梧桐树上栖息,所以人才也往往归于适合自己发展的空间。

  “乱七八糟”两战乱

  误解指数:★★★★★

  常用指数:★★★★★

  “乱七八糟”这个成语同历史上两个重大的事件有关。

  “乱七”,指的是发生在西汉时期的“七国之乱”。西汉初,刘邦为了巩固皇权,在铲除异姓诸侯王的同时又分封了一批刘姓子弟为王。但是,随着诸侯王的势力不断扩大,到汉景帝时诸王势力严重地威胁着汉王朝的中央政权,其中齐、楚、吴三封国几乎占天下之半。汉景帝采纳了晁错的建议,下令在众同姓王中推行“削藩”的政策,激起诸王强烈反对。吴、楚等七国以“诛晁错,清君侧”为名,发动武装叛乱,史称“七国之乱”。汉景帝派太尉周亚夫率兵征讨,取得了胜利。

  “八糟”,同晋朝皇室内部争权夺利的“八王之乱”有关。西晋初年,司马炎建立晋朝后,把皇室子弟分别封为诸侯王。司马炎死后,即位的惠帝司马衷为人庸愚弱智,朝权落入他外祖父杨骏的手里。这引起司马炎的妻子贾后的不满,她便暗中用计,杀掉了杨骏及其同党,又设计杀死了司马玮。后来,为独霸朝野,贾后又将皇太子废为庶人后毒死。赵王伦趁机发动兵变,进攻洛阳。因为先后参与这场乱事的共有八个同姓王,所以这次战乱史称“八王之乱”。

  “蛛丝马迹”非“蚂迹”

  误解指数:★★★

  常用指数:★★★★★

  如果生活在农村,在一些老式厨房中可以经常看到蜘蛛。这些蜘蛛在厨房顶上结了很多蜘蛛网,这自然就是蛛丝了。在这老式厨房中还有一种小虫子,叫做“灶马”。灶马爬过的地方留下很多不很明显的痕迹,这就是“马迹”。灶马爬过的痕迹与蜘蛛网经常在一起出现,两者又都是不很明显的,所以说“蛛丝马迹”的“马”应该是灶马的“马”,而不是作为家畜的“马”。

  唐代段成式《酉阳杂俎》虫篇:“灶马,状如促织,稍大,脚长,好穴于灶侧。俗言,灶有马,足食之兆。”所以,灶马又可简称为“马”。

  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虫三:“灶马,处处有之,穴灶而居。”那么,既然是厨房里的虫子,为什么不清除掉呢?原来人们相信灶台上有灶马,是丰衣足食的吉兆,甚至把它叫做“灶爷马”,把它当作农历腊月二十三祭灶时,“上天言好事,下界保平安”的灶王爷的坐骑。如此说来,这倒是很有趣了。

  “弄璋”“弄瓦”莫混淆

  误解指数:★★

  常用指数:★★★★★

  生男孩子一般被称为“弄璋之喜”,生女孩子就是“弄瓦之喜”。

  “弄璋”与“弄瓦”典出《诗经·小雅·斯干》。生下来个男孩,让他睡在床上,给他穿好看的衣裳,让他拿着玉璋玩;生下女孩,就让她睡在地上,穿上小裼衣,让她玩纺具(瓦)。让女孩生下来就弄纺具,是希望她日后能纺纱织布,操持家务。

  璋是上等的玉石;瓦则是纺车上的零部件。璋为玉质,瓦为陶制,两者质地截然不同。璋为礼器,瓦为工具,使用者的身份也完全不一样。男孩“弄璋”、女孩“弄瓦”,凸显了古代社会的男尊女卑。由此可见,即使早在《诗经》时代,重男轻女也已经成为一种风气。

  无事不登三宝殿

  误解指数:★★★

  常用指数:★★★★★

  佛教以佛、法、僧为“三宝”。佛指大知大觉之人;法即是佛所说的教义;僧指继承和宣扬教义之人。“三宝”所在之殿当然就是三宝殿了,即佛教信徒登场做法事的地点“大雄宝殿”;佛家珍藏经书、经典之所“藏经楼”;还有僧人休息的“禅房”。这三处地方,是清静高洁的佛教重地,进出的都是佛门弟子,俗人不可随意乱闯。

  那么,发生了什么事善男信女们才应去三宝殿呢?按照规矩,初一、十五拜佛诵经当然要去;新年、节日祈福祭天必定要去;战争、灾荒、婚丧、生日、病痛……要求神拜佛肯定要去;法事、仪式、招魂必要拜佛上香、请僧人出庙,也必然要去;躯体康复、考试中举、生儿育女因许愿还愿也要去宝殿……可见,无事的话,谁会去“三宝殿”骚扰呢?

  当然,现实生活中,有事相求当然要登“三宝殿”的。遇到棘手的问题不好办,找人托关系,请客送礼时笑着说“无事不登三宝殿”,实在是有点对不住佛门了。

  岂可随便就出家

  误解指数:★★★★★

  常用指数:★★★

  在古代要皈依佛门,必须经过合法的途径。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持有度牒。度牒就是国家认可的出家资格证书,是政府机构发给公度僧尼以证明其合法身份的凭证。

  僧尼有了度牒,便取得了合法的身份,有度牒的就算是正规僧人,留居本寺或行游他方都不会被为难,可免赋税和劳役、兵役等义务,得到政府的保护。

  为增加财政收入,官府经常出售空名度牒。《水浒》上说鲁智深溜下桃花山,“胸前度牒袋内藏了真长老的书信”,可见度牒是小心收藏的。“棒锤似粗莽手脚”的孙二娘也有温柔的一面:她取出度牒,缝个锦袋盛了,教武松挂在贴肉胸前———可见这本护身符在她心目中的分量。

  因此,在古代出家绝非一件容易事,不是自己宣布出家就出家了,只有手持度牒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和尚,否则就是“非法”出家。

  太监不等于宦官

  误解指数:★★★★★

  常用指数:★★★★

  在清朝之前,“宦官”和“太监”是两个差别比较大的概念。

  “宦官”一词至迟在战国时期就出现了,而“太监”一词,直到辽代才出现。战国时期的“宦官”可以不是阉人,而后来的太监则必须是阉人。宦官“悉用阉人”是东汉以后的事情。而太监和宦官发生联系只是明朝的事情。以“太监”作为宫中阉人的通称,是明清时代的事情。

  太监本是古代职官的名称,晚至唐宋时期,朝廷中仍有太监官职的设置,所任者并非都是阉人。明代在宫廷中设置了由宦官所领的二十四衙门,各设掌印太监,是宫廷中的上层宦官。此后,太监逐渐成为宫中阉人带有尊敬色彩的通称。因此,在大明王朝,太监是高级宦官,他们直接管理一般宦官。所以,在明朝,太监和宦官的关系可以这样界定:太监必须是宦官,而宦官却不都是太监。发展到了清朝,太监和宦官才成为同义语,才成为可以互用的两个词。

  “道人”未必是“道士”

  误解指数:★★★★★

  常用指数:★★★

  佛教是在东汉初年才正式传入中国,当时尽管道教以原始的形态在民间广为流行,但并不像佛教那样有比较系统的理论与严密的组织。但是,道教源于古老的巫术与神仙方术,加上与先秦诸子中的道家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传播植根于民众,传播范围也比较广泛。

  为了谋求自身的发展,佛教只有借“道”而行,采用了很多道教的名词与说法。比如,佛教又称为“浮屠教”,僧人也因之而叫做道人了。唐宋以降,随着佛教地位的上升,佛教有了足够的资本来同道教抗衡,于是便逐渐放弃了以前借助道教传播的招牌,取消了“道人”的称谓,才转用从古印度梵语中音译的“和尚”、“僧”等称谓词语。

  “三长两短”捆棺材

  误解指数:★★★★★

  常用指数:★★★★

  据《礼记·檀弓上》记载,古时棺木不用钉子,人们是用皮条把棺材底与盖捆合在一起的。横的方向捆三道,纵的方向捆两道。横的方向木板长,纵的方向木板短,“三长两短”即源于此。到后来,人们用钉子钉棺盖,既方便又快捷,三长两短的捆棺材皮条也随之消失。但是,这个词语却一直流传下来,在生活中经常使用。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随着火葬的推行,棺材也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如果连棺材都绝迹的话,那么把“三长两短”指作棺材的说法也会像三长两短的捆棺材的皮条一样消失。那个时候,恐怕知道“三长两短”来历的人会更少了。

  “未亡人”限制性别

  误解指数:★★★★★

  常用指数:★★★

  “未亡人”,旧时寡妇的自称。如果是一个男人死了妻子,不论这个男人多么悲痛欲绝,他都是没有资格成为未亡人的。“未亡人”只能是寡妇,不能是鳏夫,这就是未亡人的资格。

  “附庸”也可有“风雅”

  误解指数:★★★★★

  常用指数:★★★★

  “庸”的本义就是方圆不足五十里的小国、“小城”,因为太小,这样的小城没有资格直属于天子,而只能附属于别的诸侯国。因此,“附庸”准确的意思就是,“附”属于其他诸侯国的“庸”。

  根据古代礼制,天子的领地要超过千里,公、侯的领地方百里,伯的领地方七十里,子、男的领地方五十里。方五十里的领地就显得实在有些不入流了,这样的小地方不可能有任何政治地位,因此也就没有资格参加天子的朝会,附属于别的诸侯国就是它的宿命。

  “附庸风雅”本来是个十分中性的词,无非是“附庸”之地的“风”和“雅”而已。当“以大为美”的审美观发展到极端,对“大”盲目崇拜后,“美”和“文化”就这样被整齐划一了。其中折射出的心理十分复杂,耐人寻味。

  “鸡丁”前面冠“宫保”

  误解指数:★★★★★

  常用指数:★★★

  “宫保鸡丁”的发明者丁宝桢,是清朝一位很有名的官员,他是咸丰三年进士,光绪二年任四川总督。据传,丁宝桢对烹饪颇有研究,喜欢吃鸡和花生米,尤其喜欢吃辣。丁宝桢在四川总督任上时,自己创制了一种以鸡丁、红辣椒、花生米为主要原料的美味佳肴。这道美味本来只是丁家的“私房菜”,但后来越传越广,尽人皆知。

  很多人知道是丁宝桢发明了这道菜,但是知道为什么被冠以“宫保”的人就不多了。

  明清两代各级官员都有“虚衔”。咸丰皇帝以后,这些个虚衔多用太保、少保、太子太保、太子少保来命名,所以又有了一个别称———宫保。丁宝桢资历深、官位高,治蜀十年,为官刚正不阿,多有建树,于光绪十一年死在任上。为了表彰他的功绩,朝廷加封他为“太子太保”。因为丁宝桢的“太子太保”是“宫保”之一,他发明的菜也由此得名“宫保鸡丁”。

  随着时代的变迁,很多人已经不知道何为“宫保”,就把“宫保鸡丁”写成了“宫爆鸡丁”或“宫煲鸡丁”。

  灵柩不是棺材

  误解指数:★★★★★

  常用指数:★★★★★

  “棺材”和“灵柩”两词最根本的区别是,前者只是“为装殓死人用的东西,一般用木材制成”;而后者是“死者已经入殓的棺材”。简单来说,“棺木”里面没有装人尸体,而“灵柩”有了死者尸体。可见“棺材”和“灵柩”两词并不是一个意思,千万不可乱用。如果有人作古,亲人可以为他去买副“棺材”;如果是说去买一副“灵柩”,等于说买来一个有尸体的棺木,这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荒唐的事情,估计无人会做这种蠢事。

  “红得发紫”受艳羡

  误解指数:★★★★★

  常用指数:★★★

  作为服色,“紫”的地位本不如“红”。“红”在汉代称为“朱”,被视为正色,而“紫”是间色,又称杂色。在上古时代,间色是被人看轻的,而紫色尤其被视为一种惑人的邪恶色彩。在正统思想观念影响下,紫色的地位不如红色。

  当然,紫色虽遭到贬斥,却颇符合古人审美习惯。也就是说,紫色还是有自身的美,且受到人们喜爱。这就奠定了其地位变化的基础。

  那么,紫色的地位是如何上升的呢?这应当是与上流社会的风尚有关。《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中记载着这样的故事,说的是齐桓公喜欢穿紫色衣服,于是国人都喜欢上了紫色。那个时候,紫色衣服的价钱是素色衣服的五倍。齐桓公有点担心,就对管仲说:“我喜欢穿紫衣服,紫色衣服很贵,现在全国上下都喜欢穿紫色衣服,该怎么办呢?”管仲说:“大王想制止这种现象,何不试着不穿紫衣?”齐桓公依言而行,三天后国内再无人穿紫衣服。

  在这种情况下,紫色得以与朱(红)色同为尊贵之色,甚至紫色的地位超过了红色。唐宋两代规定,三品以上高官服紫,唐代三品以下五品以上服朱,宋代五品、六品服朱色。这样,这两种颜色就变得越来越尊贵。
 

[标签:高考语文 高考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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