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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2017年“扬帆计划”高校专项招生简章

2017-04-19 11:16:53南开大学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我校专门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主要选拔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进一步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认同南开“公能”素质教育理念的优秀农村高中毕业生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考生高中三年学习成绩须达到所在中学同科类前10%或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达到以下要求: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数不少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注:每个考生可报考1个专业志愿。报考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医药类的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

  三、报名方式及考核办法

  1、报名方式

  考生需登陆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同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

  ① 高校专项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请按要求下载打印,打印申请表最后一栏签名处必须学生本人手写签名确认并请中学确认情况及加盖中学公章。

  ②“公”“能”陈述表:考生需登录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公”“能”陈述表》(网址http://zsb.nankai.edu.cn),认真、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对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方面的表述要详实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明。

  ③综合素质评价表。

  ④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

  ⑤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⑥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以上申请材料中①③④⑤均须所在中学加盖中学公章。申请材料①③④⑤⑥请以照片形式上传,申请材料②请以word文档形式上传至附加材料。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清晰可读。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我校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

  2、考核办法

  学校组织专家分两个阶段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

  第一阶段: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第二阶段:初审合格的考生,根据学校要求,提供视频材料,专家根据视频材料进行复审。

  四、录取办法

  1、南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初审成绩+复审成绩)择优确定入选名单及专业。根据各省(区、市)入选人数比例分科类确定分省计划,分省计划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2、入选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入选考生高考成绩(含附加分)达到生源所在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依照自主招生最低录取参考控制线)时,我校根据生源所在地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按照高考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公示专业择优录取。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可适当在省份间调整招生计划。

  3、江苏省考生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4、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不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实施程序

  1、2017年4月19日-4月30日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在2017年4月30日之前将所有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2、2017年5月1日-5月20日期间,南开大学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于5月25日前公布初审结果。

  3、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2017年5月30日前按学校要求邮寄本人视频光盘(报送视频光盘的具体要求在公布初审合格名单时通知)。

  六、公示

  我校确认的高校专项入选考生须由学生所在中学、省级招生办公室进行公示,我校也将通过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教育部相关网站公示。

  七、监督机制与违规处理

  1、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所有招录工作均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与投诉电话: 022-85358551 邮箱:jjjc@nankai.edu.cn)。

  2、对在我校高校专项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八、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报名后,应经常查询有关信息,未能及时查询的,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九、未尽事宜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2-23504845

  传真:022-23508545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00071)

  网址:http://zsb.nankai.edu.cn

[标签:专项计划 农村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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