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热门城市 | 全国 北京 上海 广东

华北地区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地区 |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中地区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区 |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区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华南地区 | 广东 广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关注高考网公众号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自主招生 > 自主招生简章 > 2019年 > 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东北师范大学 2019-03-29 17:29:29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选拔学科特长突出和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我校就读,2019年我校继续开展本科自主招生。

  一、报名条件

  符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并且高中阶段在中国科协举办的五项学科竞赛(数学—中国数学会主办,物理—中国物理学会主办,化学—中国化学会主办,生物学—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信息学—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中获得全国联赛省级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三等奖及以上。

  注:考生申请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应在我校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获奖信息以中国科协公示的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获奖学生名单(http://gs.cyscc.org/)为准。

  二、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本科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计划总数为58人。

  表1.自主招生专业组

专业组

所含专业

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专业组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心理学

每省每专业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

统计学、材料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每省每专业招生计划数不限

  注:标*的专业为我校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师范专业,学生毕业后可选择从事教师职业,也可选择继续攻读研究生,或选择从事其他职业。

  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时,只需填报自主招生专业组。对于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入选考生,须在高考志愿中填报自主招生专业组所含具体专业;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填报专业及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要求(以高考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否则视为无效。

收藏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