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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6-03 15:31:38网络整理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院校全称: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二)院校代码:10765

  (三)院校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邮编:848000

  (四)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六)办学特点: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位于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始建于1938年“简易师范”,1978年经国家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置,建制为副厅级单位,是一所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追求“敬业爱生、为人师表”的教风和“勤学进取、求是致用”的学风,致力于培养基础教育合格师资和各类人才。我校2006年顺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得“良好”成绩;2010年获得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2年、2015年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估连续两次获得“优秀”,目前学校正筹备申办本科院校。

  学校总编制398人,目前在职教职工424人,专任教师353人,其中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04人,全日制在校专科生6616人。现有专业涉及文学、理学、艺术学、教育学、历史学等八个学科门类。自2005年起,学校面向疆外招生,现在招生范围覆盖甘肃、宁夏、河北、山西、安徽、山东、河南、四川、陕西、云南、贵州、江西、湖南、广西、湖北、江苏等16个省份。

  学校设处级机构24个(党政管理机关与教辅部门16个、学院8个)。学校开设有21个专业,2019年招生专业为:数学教育(670105)、现代教育技术(670120)、计算机应用技术(610201)、计算机网络技术(610202)、物理教育(670107)、化学教育(670108)、小学教育(670103)、语文教育(670104)、学前教育(670102)、美术教育(670113)、体育教育(670114)、音乐教育(670112)、历史教育(670110)、思想政治教育(670115)、生物教育(670109)、地理教育(670111)、旅游管理(640101)、计算机信息管理(610203)。如今,学校形成了以师范教育为主、成人教育为辅的全日制和函授等多种形式的办学格局。

  学校占地1678亩,其中校本部占地195.3亩,实训基地437.5亩,新校区占地1046亩。校园绿化面积14.4万余平方米,校舍总建筑面积15.7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9.84万平方米,学生宿舍2.43万平方米,实验室面积4.18万平方米,学生食堂1.36万平方米,运动场面积2.62万平方米,图书馆近2.24万平方米。学校固定资产2.4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值3000余万元,建有理化生地专业实验室17个,设有和田地区普通话测试站,办有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田地委、行署的关怀下,我校2007年开始招收第一批免费师范生,2019年我校将继续承担新疆免费师范生培养任务(定向就业)。免费师范生在新疆特殊政策支持下,签订“免费师范生教育”协议书,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由国家承担,毕业后带国家编制分配工作,定向地(州)基层中小学就业,服务期限最少5年。“免费师范生”计划以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二、招生计划、录取批次

  (一)招生计划

  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19年招生计划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正式公布计划为准。

  (二)录取批次

  区内录取为专科零批次、专科批次,区外录取按各省招办规定批次进行录取。

  三、录取规则

  (一)招生原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根据考生考分、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状况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活动。

  (二)体检标准

  按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专业录取原则

  1.按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及高考成绩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平行志愿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外省市的招生专业,在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平行志愿考生,但不低于该省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且可以重新征集志愿进行录取。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整数部分一致,则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单中平行投档总分里的小数点后精确分数为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双语类、民语言类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时,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时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3.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体育类统一考试并获取合格证,取得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专业。录取时按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体育类分数线及投档规则录取。按考生艺术类、体育类术科成绩从高分往低分录取时,若遇同等术科分数考生,则以文化课总分就高优先录取。

  (四)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1.完善学校招生委员会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他们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

  2.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录取现场,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标签:高校招生简章 2019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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