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2022-06-12 08:28:16阳光高考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代码:14394
第四条 学院地址: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邮政编码200232;浦东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学海路100号,邮政编码201300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八条 办学宗旨
立足民航,面向全国,业内知誉,社会满意;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模式,培养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适用于行业和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第九条 毕业颁证
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十条 招生就业领导小组是学院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招生就业工作监察小组是学院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第四章 入学条件
第十一条 参加2022年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参加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第十二条 专业招生不限入学外语考试语种,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计划编制: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下达的文件执行。
第十四条 计划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的招生人数、选考科目等信息,以各省级招考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计划使用: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和考生专业填报等情况,学院有权与各省级招考部门协商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