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热门城市 | 全国 北京 上海 广东

华北地区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地区 |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东地区 |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中地区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区 |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区 |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华南地区 | 广东 广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关注高考网公众号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资讯

首页 > 四川高考 > 四川高考 > 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常规录取后续有关工作

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常规录取后续有关工作

2023-05-04 12:56:15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高考

  十二、常规录取后续有关工作

  (一)所有高校的本科层次招生,在常规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律不再组织补录或换录。对新生报到后未完成国家下达的专科生源计划的省内有关高校,经学校申请、省招考委同意,由省教育考试院在未录取的生源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及相关录取要求,组织有关高校进行专科层次的补录,并及时将补录考生的录取名册寄送有关高校。少数确需到我省补录的外省专科层次高校,须向其主管部门和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获准后方可在我省实施补录。

  (二)空军、海军招飞、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分别在7月11日和7月25日前送交录取场,由省统一寄发或交接;其他已录取考生的纸质档案,可由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到高考报名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领取,入学报到时自行带到高校(在职考生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后,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寄发高校),或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录取库统一寄发,具体办法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三)考生报考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和新生赴校路费,均由本人自理。

  (四)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要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有关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协助做好工作。

  (五)高校应在9月下旬使用高校端录取系统下载本校的最终录取数据库,同已经实际报到的新生名单进行核对,以确保录取信息准确。若核对时发现有异常情况,要立即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

  相关推荐:


  四川高考新闻资讯汇总


  四川2023年高考时间及考试安排

 

最新高考资讯、高考政策、考前准备、志愿填报、录取分数线等

高考时间线的全部重要节点

尽在"高考网"微信公众号

[标签:四川高考 招生规定]

分享: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考院校库(挑大学·选专业,一步到位!)

高校分数线

专业分数线

  • 欢迎扫描二维码
    关注高考网微信
    ID:gaokao_com

  • 高考


高考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