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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09 09:34:23阳光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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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2848,院校代码:4370。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

  办学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月塘街727号(综合校区)、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东街799号(医卫校区)。邮政编码:417000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创办于2001年8月。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万余人,校园占地面积900余亩,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现有正高职称51人、副高职称331人。有博士、硕士学历教师340人,省级专业教学团队4个。建有现代实训中心20个、省级生产性实训(教师认证培训)基地4个、附属医院5所,馆藏图书100余万册。设有12个二级学院,开设涵盖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土木建筑、农林牧渔、教育文化艺术、商贸旅游、医药卫生等大类44个专业。

  2023年我校面向湖南、西藏、贵州、云南、四川、青海、广东、海南、广西、湖北、安徽等全国11个省(自治区)招收全日制大专新生,学制三年,文理兼招。

  学校坐落于湖南省重要交通枢纽娄底市的中心城区,交通便捷,地理位置优越,有多条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和铁路在市区交汇,为莘莘学子求学提供了便利。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二级学院及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实施方案,编制专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录取原则,处理招生工作日常事务。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和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并保持与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沟通。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第六条 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的应往届高中、中职及同等学力考生。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七条 我校2023年计划招生6200人,其中统招43个专业。学校根据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和学费标准见下表:

序号

招生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标准(元/年)

1

护理

3年

5460

2

助产

3年

5460

3

中药学

3年

5460

4

药学

3年

5460

5

医学检验技术

3年

5460

6

中医康复技术

3年

5460

7

中医学

3年

5460

8

临床医学

3年

5460

9

眼视光技术

3年

5460

10

大数据与会计

3年

3850

11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年

3500

12

金融服务与管理

3年

3500

13

电子商务

3年

3500

14

市场营销

3年

3500

15

艺术设计

3年

7500

16

环境艺术设计

3年

7500

17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年

7500

18

动漫制作技术

3年

7500

19

应用英语

3年

3200

应用英语(国际商贸方向)

3年

3200

20

学前教育

3年

3200

21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年

5460

2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年

7800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全方向)

3年

7800

23

大数据技术

3年

4600

24

软件技术

3年

7800

25

工业机器人技术

3年

4600

26

应用电子技术

3年

5060

27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5060

28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3年

4600

29

工程造价

3年

4600

30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3年

4600

31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年

4600

32

新能源汽车技术

3年

4600

33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3年

4600

34

智能控制技术

3年

4600

35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5060

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矿机方向)

3年

5060

36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年

4600

37

数控技术

3年

4600

38

无人机应用技术

3年

4600

39

园林技术

3年

3000

40

园艺技术

3年

3000

41

旅游管理

3年

4600

42

畜牧兽医

3年

3000

43

动物医学

3年

3000

备注:以上专业收费如有变化,以湖南省发改委核定为准。

  第八条 我校将招生的分专业科类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网站、招生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我校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录取。

  第十条 我校统招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调阅考生档案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对就读态度不明朗的考生,我校有权不予录取。

  第十一条 对统招进档考生,按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分别按照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如遇到考生同分情况,则按语、数、外比较单科成绩进行录取。对服从调剂的考生可在征求考生意愿的情况下录取到其它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予以退档。

  第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

  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国家相关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因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考生报考我校无外语语种限制。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无男女性别、比例限制要求。临床医学专业限招物理类(生物+化学)或理工科类考生。

  第七章  收费及资助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学杂费标准按湖南省发改委和娄底市发改委核定的标准执行,按学年收取。具体学费标准在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招生简章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奖、助、减、免、补、勤、贷”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对家庭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助学贷款及减免学费,受助率达30%。各类奖学金1000―8000元/年、助学金2200-4400元/年、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学校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招生咨询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招生热线:0738-8360973/8365018;

  2.招生邮箱:23802998@qq.com

  3.学校招生信息发布平台:

  (1)娄底职院招生网 http://ldzy.good-edu.cn/;

  (2)“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娄底职院招生在线”微信公众号。

  4.招生监督投诉电话:0738-8360726

  第九章  纪律监督

  第十八条 对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统招录取过程的监督,考生如有相关问题,可登录学校官网信访举报页面或拨打电话反映情况。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录取新生应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我校相关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意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周;未经同意逾期2周不报到者,按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提供不实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组织和其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省级招生部门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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